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兴市路通置业有限公司经营权承包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
2.2项目规模:宜兴市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宜兴市路通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截止2021年8月31日,宜兴市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000万元债权,中标人需2021年10月29日前一次性投入款项3000万元用于宜兴市路通置业有限公司偿还对宜兴市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并承诺2022年10月29日前一次性向宜兴市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保底经营分红。
2.3承包经营到期,税后利润超过3800万元部分按照三七分成,即30%归宜兴市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归中标人。
2.4标底价(经营分红): 500万
2.5招标范围:宜兴市路通置业有限公司经营权
2.6承包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8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日上午 8 时至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至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8日16时00分,地点为 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场招标的不需提供;(4)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5.5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人民币。
5.6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 | 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纳 形式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
开户银行 (电话:87924837) | 宜兴市农商行营业部 | ||
账 号 | 3202230101201000120069 |
6.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6.1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盖章留存)
6.2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章留存)
7.款项支付
7.1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0月29日前,中标人一次性支付3000万元给宜兴市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底经营分红(投标报价部分)于2022年10月29日前一次性支付。超额经营分红(超出目标利润,即3800万元的分成部分)待承包经营到期后10日内支付。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最高价中标法 ,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本项目的评标细则以本公告附件为准。
9.j9九游会导航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地 点: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联 系 人:华先生
j9九游会导航的联系方式:0510-80793975 15961554922
024 路通置业经营权承包招标文件2021.9.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