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项目 官林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临时便桥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宜兴市四方公路养护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建设地点:宜兴市。
1.2.2建设规模:约65万元。
1.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8月30日前完成安装。
1.2.6本次招标活动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投标人视所投标段内情况自行考虑价格。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 建筑劳务类经营范围或施工劳务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1.3.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公告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至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3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如投标人没有提出疑义,则默认响应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等一切内容。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02日15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6.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1.6.3.4投标保证金票据;
1.6.3.5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7.1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计量款的60%,剩余款项待临时便桥拆除并经项目部、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1.8评标办法
1.8.1采用 综合评分法 确定中标人法。
1.9j9九游会导航的联系方式
1.9.1联系人:华先生。
1.9.2电话:0510-80793975。
1.9.3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9.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