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2日开始,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简称国补)完成过渡期,按照2018年新的国补标准进行。从地方来看,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约有20个省市陆续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简称地补)政策。相比往年,部分省市地补保持了与国补1∶0.5的比例,而有些明显降低了。伴随补贴的全面下调,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新挑战正在到来。
补贴偏向高续航低能耗车型
据统计,已出台地补政策的省市中约有半数,如广东、海南、云南、青海等,保持了与国补1∶0.5的比例。
这其中,大多数城市按照动力电池类型来划分补贴等级。上海明显偏重补贴纯电动和燃料电池车型,按照1∶0.5给予补贴,燃料电池系统达到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50%,或不小于60千瓦的,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1给予市级财政补助;对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型则按1∶0.3给予补贴。
武汉补贴标准较为特别,按照轴距来区分,对于轴距大于2.2米的新能源汽车,按照与国补1∶0.5的比例标准补贴;对于轴距小于和等于2.2米的,则按照1∶0.2比例标准补贴。业界人士分析,这种标准划分可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一些“骗补”车型。另外,武汉尤其重视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对这一车型给予国补标准1∶1比例的地方补贴。
云南省5月公开征求意见,对新能源车型拟按国补标准的25%进行省级补贴,地补上限或为国补标准的25%。
西安、长沙、重庆等城市降低了对新能源客车的地方补贴标准,为同期国家标准的20%。
调整后的国补政策偏向引导新能源车企生产高续航能力的电动车,对里程更长、能耗更低的车型则加大补贴。多省市的地方补贴政策变化遵循了这一原则,或将推动企业依靠自身技术、研发团队,向低能耗、高技术产品靠拢,促进行业优胜劣汰。
奖励本地企业生产销售
地补普遍呈现下调趋势的同时,众多省市出台了针对性较强的奖励办法,鼓励本地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和销售。
广东省设立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研发专题,2018—2020年,每年统筹安排资金3亿元对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和智能终端等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系统和核心部件,以及动力电池电解质、正负极材料等关键材料的重大研发项目予以支持。
江西省发布新能源汽车奖励办法,对新能源客车按销售数量最高奖励1500万元,“三电”系统生产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完成配套的,年配套销售额超过(含)5亿元,奖励500万元。
黑龙江省发文,明确省内企业每新上1个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且新能源商用车销量达到100辆的,省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全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比重比上一年度增长0.5个百分点及以上的省内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连续3年销量环比增长0.5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再奖励1000万元。
新能源汽车产业伴随技术进步而渐趋成熟,在地方经济中的引擎作用将越发明显。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上,越来越多省市正在抓住补贴调整带来的震荡时机,加入生产、销售市场份额的竞争,通过直接补贴之外的政策手段鼓励本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原文地址:http://www.zgjtb.com/2018-06/29/content_203202.htm)